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氟化工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将《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氟化工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2)项目性质:变更项目;
(3)建设单位: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4)占地面积:本次变更只对原有部分装置规模进行变更,不新增占地,占地仍为原厂区占地288800m2;
(5)建设地点: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位于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黑沙图工业园区内蒙古永和氟化工现有厂区内;
(6)变更内容:
本项目变更后主体工程不发生变化,主要为主体工程配套煤气发生炉及焚烧炉等内容发生变更,具体变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原3台φ3600的煤气发生炉,变更为3台φ4000的煤气发生炉(2用1备)。原设计为冷煤气煤气工艺未变。煤焦油产量由原1548.8吨/年变更为4104吨/年,硫磺由原88.28吨/年变更为508吨/年;
②5.0万吨/年无水氢氟酸(AHF)生产工段原2台发烟酸贮槽φ6600×7200(250m3),变更为2台φ13000×13400(1500m3,其中1台作为应急用);原2台H2SO4贮槽φ10300×10000(700m3),变更为2台φ13000×13400(1500m3)
③4.5万吨/年氯化钙(CaCl2)生产工段原采用燃煤热风炉,改为燃气热风炉(采用冷煤气作为燃料),冷煤气用量为10666Nm3/h;
④0.4万吨/年的焚烧工段由原2台0.2万吨/年焚烧装置变更为2台0.25万吨/年焚烧装置,焚烧装置工艺不变。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名称: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8648052610
三、评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内蒙古汇朗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E-mail:605259615@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kEno_MfqW3pua7T_3ESrg
提取码:ywzg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如下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C_lBlalXDigUx3i_qcXKQ
提取码:6d7e
七、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内蒙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